2025-08-06 21:09来源:本站
仁川地方法院周二裁定,韩国法院应向1980年光州民主起义期间被错误逮捕和监禁的一名男子支付1亿韩元(合7.6万美元)的赔偿金。
该民事诉讼是在1980年5·18民主化运动中被警方逮捕的一名男子提起的。随着反政府运动在全国蔓延,全斗焕军政府宣布戒严令,随后下令血腥镇压持续不断的光州示威。
原告因参与抗议被判处两年徒刑,被控违反《元帅法》。后来,他的刑期被减为一年,并在现在的首尔南方惩教所服刑。获释15年后,他要求重审,法院于1996年撤销了对他的所有指控。它承认,他的行为是正当的,以抵抗“破坏宪法秩序的罪行”,指的是全斗焕的军政府的行为。他从政府那里得到了9400万韩元的监禁补偿金。
但是,宪法裁判所在2021年判定1990年制定的“光州事件受害者赔偿法”违宪,并规定不能对政府提起诉讼,因此原告提出了民事诉讼。
法院援引宪法法院的判决表示,“没有法律依据认为原告和政府达成了和解。”“在扰乱宪法秩序的犯罪过程中,(原告)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被逮捕,并受到人身攻击。政府必须赔偿给他造成的心理伤害。”
他要求赔偿自己1.7亿韩元,赔偿家人1.2亿韩元,但法院驳回了家人的赔偿要求,只赔偿1亿韩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