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7-19 19:09来源:本站
吉隆坡——不是每个人都能站在前线,亲眼目睹法庭案件的“现场”审理过程,只有法庭记者。
然而,了解幕后故事的优势不应被视为法庭记者与其他人(包括其家人)分享信息的“绿灯”,因为有《记者道德准则》。
如果犯了错误,有关记者的“讲故事环节”可能导致诽谤和偏见,从而扰乱法庭案件。
律师拿督M礼萨哈桑指出,1957年诽谤法令第11条文规定,任何有关法庭程序的报道都受法律保护,只要报道准确和公正。
“根据该条款,新闻记者应该报道有关法庭诉讼的准确新闻。
“如果记者不确定,比如在技术法律问题上,那么记者必须得到处理案件的律师或检方的确认,”这位在法律领域工作了30年的律师最近在接受马新社采访时表示。
律师穆罕默德·阿明·阿卜杜拉说,记者应该报道准确的新闻,而不是为了吸引读者而制造耸人听闻和误导性的标题。
新闻标题应该讲述法庭诉讼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事情,并补充说,媒体从业人员的专业精神对维护该国的媒体行业至关重要。
另外,拥有21年法庭记者经验的新闻门户记者V. Anbalagan(64岁)表示,法庭记者应该对涉及妇女和儿童的刑事案件更加敏感。
“在报道涉及妇女和儿童的刑事案件时,记者不应透露被告的姓名或身份。
他说:“最重要的是,记者应该根据法律和真实来源撰写新闻。”
马新社法庭记者Jocelyn Ann Dragon表示,记者必须了解并熟悉法庭程序,才能准确报道案件审理、证人证词、法律辩论和裁决。
“他们还必须在发布新闻报道之前核实信息。他们在报道法庭案件时必须遵守法律和道德规则,包括尊重报道限制,”从事法庭报道近29年的乔斯林说。
《马来西亚前锋报》(Utusan Malaysia)的高级执行记者、46岁的苏瓦尼·莫赫塔尔(Suwarni Mokhtar)也有同样的看法。他说,被派去报道法庭案件的记者必须不带偏见地报道法庭上发生的事情。
她说:“法庭记者也需要自我审查,尤其是在性犯罪案件中,以报道真相,而不是耸人听闻。”
Suwarni从2006年6月开始做法庭报道,他说记者除了尊重法院工作人员,尤其是法官和地方法官外,还需要尊重法院制定的规则。
Berita Harian的记者Mohamad Faris Mohamad Fuad在分享他做法庭报道的经历时说,在法庭上,媒体成员和旁听席上的人不允许盘腿坐在椅子上,不允许交叉双腿,不允许交叉双臂,也不允许靠在法庭的墙上。
他说,公众和媒体人员不应该在法庭上制造噪音或开玩笑,也要遵守着装规定。
“在进入法庭之前,如果诉讼正在进行中,我们必须向法官或裁判官鞠躬,以示尊重。”
他说:“我们还必须遵守着装规定,不允许在法庭上穿拖鞋、短裤和帽子。”他还补充说,在诉讼进行期间,记者也被禁止在法庭上录音或拍照。
他说:“记者可以通过书写或使用笔记本或笔记本电脑做笔记。”
另一位新闻门户网站记者Ho Kit Yen表示,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是允许媒体报道的。
“(但是)记者可以从副检察官和律师那里获得有关(涉及青少年)案件的信息,”她说。
以“Etika Teras Kewartawanan Mapan”为主题的2024年夏威夷国家记者节庆祝活动将于5月25日至27日在沙捞越古晋举行。——马来西亚